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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的法律表现是公民的哪些权利

作者:王老师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4-03-18 06:14

摘要: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受到国家的承认和尊重,包括与公民人身存在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等。

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在法律上表现为()

①肖像权②名誉权③荣誉权④姓名权⑤劳动权

A、①②③④

B、①②⑤

C、①②③④⑤

D、③④

答案:A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主要包括: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

(1)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公民享有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

(4)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

(5)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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